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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申請事宜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2月2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25336A號書函轉教育部113年2月15日臺教人(五)字第1130010827A號書函、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113年1月24日客會語字第1136700015號函辦理。

二、客委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力,訂定旨揭實施計畫(如附件),重點如下:

(一)實施對象: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含私立學校部分)、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不含臨時人員(以下簡稱軍公教警人員)。

(二)補助原則:

1.全國軍公教警人員凡報名客委會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2.同一腔調同一級別認證,曾受補助之軍公教警人員,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申請人如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並受有補助者,不得以同一腔調較低級別認證申請本計畫;但不同腔調者,不在此限。
(三)申請期限與方式:
1.第一梯次:
於113年9月20日(星期五)前檢證送人事室彙整辦理內部審查後,依限於113年9月30日(星期一)前函送客委會核定後於113年撥付補助經費。
2.第二梯次:
於114年1月17日(星期五)前檢證送人事室彙整辦理內部審查後,依限於114年1月31日(星期五)前函送客委會核定後於114年撥付補助經費。
3.申請方式:於完成測驗後,檢具各級別客語能力認證准考證(需加戳到考證明章)、填具領款收據暨切結書(實施計畫附件2),併同送人事室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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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4-02-21 13: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