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設置急難慰助金,可請領5仟至6萬元不等金額,慰助事由概述如下: 1.同學住院連續滿7日者 2.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者 3.政府核准之社福機構暨委託親屬收容者 4.父母離婚3個月內者 5.父母失蹤者 6.父母入獄服刑3個月內者 7.父母遭資遣裁員3個月內者 8.父母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者 9.父母因風/水/震/火災住院者 10父或母死亡3個月內者 相關限制條件敬請同學向教官室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