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退休專區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為服務偏遠地區領受人及支領新制一次性退撫給與之便利性,增列委託中華郵政辦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代付業務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095739號函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112年7月13日台管業一字第1121735531A號函辦理。

二、查該局現行委託之代收代付銀行為臺灣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第一商業銀行,為服務偏遠地區領受人及支領新制一次性退撫給與之便利性,考量中華郵政分支機構分布全國各偏遠地區,且其儲戶普及性高等條件,爰增列委託中華郵政辦理本基金代付業務。
三、已支領新制退撫給與領受人符合申請撥入中華郵政帳戶資格者,相關作業規定說明如下:

(一)變更新制退撫給與撥入帳戶:

領受人戶籍地屬偏遠地區者得填具「領受人員基本資料異動申請表」黏妥中華郵政存摺封面影本,及檢附身分證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於每月10日前寄交基金管理局辦理。

(二)改存新制退撫給與專戶:

領受人戶籍地屬偏遠地區或支領一次性退撫給與者,填寫「新制退撫給與改存專戶申請書」並郵寄至基金管理局,再依該局公文及相關文件等至中華郵政開立專戶、填具「領受人員基本資料異動申請表(中華郵政─已在支領定期給與領受人用)」送交該局辦理相關作業。

四、中華郵政專戶每人僅得開立1戶,可供存入新、舊制退撫給與,如已開立中華郵政一般帳戶者,於申請轉換為退撫給與專戶時,須結清一般帳戶。

五、檢附已支領新制退撫給與領受人申請撥入帳戶或專戶為中華郵政表件及退撫基金管理局服務電話表如附件電子檔案。本案相關資料均登載於該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fund.gov.tw)最新消息項下,供自行下載運用。

  • 標 題 檔案下載
  • 已支領新制退撫給與領受人申請撥入帳戶或專戶為中華郵政表件
    下載 Pdf 檔(已支領新制退撫給與領受人申請撥入帳戶或專戶為中華郵政表件(1).pdf)
最後異動時間:2023-07-24 16: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