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最新消息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委員遴選訊息

有意擔任委員之同仁,請洽教學組。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之1以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第4條第3項與第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至第3目規定辦理。 二、為廣納各界人才,請協助踴躍推薦課審會委員參考名單(推薦網址:https://reurl.cc/arMgLX);課審會委員之類型、任期、任務及會議運作方式,說明如下: (一)國內具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單科型、技術型、綜合型)、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及特別類型教育(包括特殊教育、藝術才能及體育)相關教育專業之專家學者或教師,包括: 1、課程、教學或評量專家學者。 2、領域、學科、群科之專家學者。 3、領域、學科、群科之教師。 (二)課審會委員任期4年,任滿得連任。 (三)課審會之任務如下: 1、課程綱要總綱、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之審議。 2、學校課程修訂原則之審議。 3、其他依法應由課審會決議事項。 (四)為使課程綱要審議過程公開透明,課審會所召開之會議,將作成會議紀錄及委員發言摘要,併同委員姓名公開。 (五)另課審會審議大會委員具非政府代表身分之委員候選人,將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之1規定,由行政院提名後,提交課審會委員審查會以過半數同意,再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最後異動時間:2020-06-01 18: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