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嘉義市選舉委員會112年5月3日嘉市選一字第1123150054號函辦理。
二、凡經遴派參加投開票所工作者應參加工作人員講習,並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於投票日後一年內給予補假一日。
三、如於投票日已達懷孕五個月或罹患重病住院,或適逢調訓、值日(夜)或其他特別事故確實不能參加投開票所工作者,請於備註欄內詳予註明並於統計表中扣除人數,若一經遴派,除非有不可抗力之事由並具備確實之證明文件者,不得更換或請假。
四、有意擔任旨揭選務工作之編制內同仁(含工友、技工、實習教師及代課教師),請於112年5月19日(星期五)前至人事室登記後由學校薦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