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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自111年8月1日起分二階段推動國家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電子化,以提昇證書服務品質

考試院為促進數位轉型,分兩階段推動國家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電子化,以提昇證書服務品質:

  • 第一階段試行階段,自111年8月1日以後訓練期滿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及升官等訓練合格人員開始試行。
  • 第二階段為全面實施階段,自112年起,各種國家考試類別(包含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及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公務人員升等升資考試及訓練等),均以發給電子證書為原則。

電子證(明)書係依據電子簽章法規定產製,內含考試院專屬數位簽章,並提供內容查驗比對機制,與核發之紙本證書具有同等效用。及(合)格人員提供電子證(明)書檔案、列印紙本或經由數位發展部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MyData)線上傳送等進行之服務作業,經需用機關驗證相符者,可供採認。電子證(明)書查驗作業,請參閱考試院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服務網(網址https://mycert.exam.gov.tw/)。

最後異動時間:2022-09-23 1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