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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行政院函以,各級政府機關(構)學校人員出差、辦理各類會議、活動、校外教學等,應入住合法旅宿,

一、依教育部110年10月27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144041號書函轉行政院110年10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100002803號函辦理。

二、全臺合法旅宿相關資訊,可至交通部觀光局建置之「臺灣旅宿網」網站(https://taiwanstay.net.tw/)查詢。

最後異動時間:2021-10-28 13: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