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2月5日臺教學(三)字第115280022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計畫實施迄今已滿兩年,經檢視現行指引之執行情形,爰針對部分內容文字予以修訂,使指引更明確,以利各級學校及部屬場館落實相關措施。
三、檢送修訂後「校園及部屬場館提供多元生理用品指引」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