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6-09-18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15年10月5日
- 申請資格:
- 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其子女無論就學本市或外縣市之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補習學校),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受其他公費或獎助金補助者均得申請獎助。
- 本要點所稱清寒,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一年級新生於第2學期才可申請)。
- 高中高職組全縣共50名,新台幣1600元。
1.申請書一份。
2.前學期成績單一份。
3.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4.低收入戶、中低入戶證明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而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可經導師出具證明。
- 符合申請條件之同學,可至註冊組領取申請書(請同學特別注意截止日期及所需證件,以免延誤送件,影響其他同學的權益)。
公布單位: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