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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專區

115年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獎學金

截止日期: 115年3月16日

  • 申請資格:
    1. 凡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肄業具備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且未得任何其他獎學金者,均可申請。
    2.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無任何一學科不及格、無小過以上處分、體育成績均在70分以上(高中身心障礙學生學業總平均在70分以上,無小過以上處分,體育成績在60分以上)。
    3. 全國專科暨高級中學校學400名(身心障礙學生保障名額30名),獎學金10000元。
  • 申請所需文件:

1.申請書一份。

2.成績單一份。

3.家境清寒相關證明文件或身心障礙證明。

4.自述(請於線上直接繕打,500字以內),內容可以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及閒暇興趣等。

5.師長推薦信(信(推薦信須載明推薦人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並由推薦人親簽),師長書寫後上傳)。

6.申請人的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7.個資使用同意書。(附件一)

8.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二)

  • 符合申請條件之同學,可至註冊組領取申請書(請同學特別注意截止日期所需證件,以免延誤送件,影響其他同學的權益)。

公布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最後異動時間:2026-03-05 11: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