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獎學金
2026-03-05
截止日期: 115年3月16日
- 申請資格:
- 凡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肄業具備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且未得任何其他獎學金者,均可申請。
-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無任何一學科不及格、無小過以上處分、體育成績均在70分以上(高中身心障礙學生學業總平均在70分以上,無小過以上處分,體育成績在60分以上)。
- 全國專科暨高級中學校學400名(身心障礙學生保障名額30名),獎學金10000元。
- 申請所需文件:
1.申請書一份。
2.成績單一份。
3.家境清寒相關證明文件或身心障礙證明。
4.自述(請於線上直接繕打,500字以內),內容可以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及閒暇興趣等。
5.師長推薦信(信(推薦信須載明推薦人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並由推薦人親簽),師長書寫後上傳)。
6.申請人的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7.個資使用同意書。(附件一)
8.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二)
- 符合申請條件之同學,可至註冊組領取申請書(請同學特別注意截止日期及所需證件,以免延誤送件,影響其他同學的權益)。
公布單位: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