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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專區

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14年9月22日

  • 申請資格:
    1. 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且申請時仍於學籍內。
    2. 學習成績:申請人在學成績前一學期總平均 (含操行)達70分。
    3. 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或申請領取其他校內外獎助後,仍無法完全紓困者。
    4. 家庭狀況:具中低、低收入戶資格。
    5. 特殊情形:
      1. 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 特殊境遇家庭狀況影響學生求學穩定。
      3. 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4. 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 獎助學金暫定名額及金額:高中、高職組:10名,每名10,000元
  • 申請所需文件:

(一)「大鵬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一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二)「自傳」正本一份,至少 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三)「推薦函」正本一份,由就讀學系主任、班級導師、輔導老師、專業科目老師、社福機構社工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蓋章。

(四)申請時之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前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正本一份。

(七)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前年度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一份。

(八)申請當時學期之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九)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除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若家中成員或申請者本人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十)清晰之郵局、銀行帳戶封面影本(限申請人本身之帳戶,並請加蓋印章或簽名),申請人若未開立金融帳戶,得用監護人帳戶影本代替。

(十一)特殊表現之證明。如:技能或特殊才藝優異之獎狀、獎牌,熱心公益及特殊表揚事蹟,求學時已考取各類證照之證明資料等。

  • 符合申請條件之同學,可至註冊組領取申請書(請同學特別注意截止日期所需證件,以免延誤送件,影響其他同學的權益)。

公布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最後異動時間:2025-09-08 14: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