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14年9月19日
學生本人因交通事故致重度殘疾或學生之扶養者因交通事故不幸身故或重度殘疾,且家庭經濟狀況確有困難,現就讀於公私立小學至高級中等學校未滿十九歲之在學學生。
1.(扶養人因交通事故死亡證明書或肢體殘障證明影本一份)或(申請學生本人因交通事故致肢體殘障證明影本一份)。
2.申請學生本人之在學證明書及最近一學期成績單影本一份。
3.申請學生本人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4.申請學生本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5.獎學金申請書一式兩份。
公布單位: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