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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宣導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
(一)個人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萬元;
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
(二)營利事業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0萬
元;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
(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
獻金。
(四)捐贈政治獻金前,應先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確認候
選人合法政治獻金專戶資訊,避免受騙。
最後異動時間:2026-10-12 15: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