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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112年度選送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案,請於111年9月5日(星期一)前將符合推薦資格者之相關資料送人事室

一、依行政院105年12月20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2542號函頒之「行政院選送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辦理。
二、請各主管機關依本計畫規定,薦送有意願、具發展潛力人員參加遴選,相關事宜如下:
(一)研究項目:須符合當前國家重大政策,配合國家整體建設、機關業務需要之迫切性提送,且勿與歷年研究項目重複及避免國內已有相關文獻資料可援用之研究項目,建議之研究項目至多2項。
(二)研究地點:以同1個國家2個城市為限,並以定點進行專題研究。
(三)研究期間:以3個月為原則,有超過3個月之必要者,應由主管機關報經人事行政總處總處同意,始得延長,延長期間最長為3個月,並以核定之研究期間為準。
(四)推薦人員資格條件及人數:
1、現任薦任(派)第6職等以上人員,又現任薦任(派)第8職等或簡任(派)第11職等人員得為優先選送對象,不含以機要人員任用者,每項研究項目推薦1至2人。
2、連續任職3年以上,且曾任或現任與專題研究項目有關工作1年以上。
3、年齡在55歲以下(以112年12月31日為計算基準)。但女性曾有生育事實,提出證明者,每生育一胎,年齡限制之計算得延長2年,最長不得超過60歲。
4、最近3年(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未曾出國進修或研究,且最近5年(107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未曾參加本計畫專題研究。
5、請鼓勵女性同仁踴躍報名參加,並於相同資格條件下,優先推薦女性同仁參訓。
(五)甄審作業:
1、提報及推薦作業:各主管機關依當前重要政策,提報專題研究項目建議表、專題研究計畫及推薦人員名單函送本總處,其中專題研究計畫須說明「選擇該研究學校或研究機構之原因」、「預定選擇課程」、「預估課程所需經費」及「預定短期進修之學校或研究機構之接洽情形」等事項。
2、語言甄試:
(1)具備擬前往進修國家或研究之機關(構)所使用之語言能力,併附2年期間內(110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之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外語能力測驗(以下簡稱FLPT)證明文件。
(2)若未具前開證明文件者,請其於旨揭期限前自行參加FLPT並通過錄取標準。
3、審查及核定作業:由本總處邀集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審查達錄取標準之甄試人員所提研究計畫及基本資料並進行面談後,核定錄取人員名單。
(六)經費補助:
1、研究人員依「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以下簡稱派赴國外補助表)支領公費,學雜費補助金額以美金5,000元為限,由人事行政總處視年度預算編列經費支應;至出國手續費,由服務機關負擔。
2、研究人員如須配合擬前往國家規定進行檢疫隔離,於國外檢疫隔離期間認定為研究期間,並依派赴國外補助表支領公費。至返國後檢疫隔離期間不納入研究期間計算。
3、出國前、於國外隔離檢疫期間之核酸檢驗費用、返國後自機場至檢疫地點交通費及檢疫隔離等費用由研究人員依行政院110年3月9日院授主預字第1100100653號函及110年5月18日院授主預字第1100006910號函等規定向服務機關報支。
三、檢附出國專題研究項目建議表、出國專題研究計畫及出國專題研究推薦人員名單各1份,上開資料請於旨揭截止日前送人事室彙辦,電子檔並請電郵至承辦人信箱。


資料來源:行政單位 / 人事室 /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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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年度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項目建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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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年度行政院選送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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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年度行政院選送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推薦人員名單
    下載 ODT 檔(112年度行政院選送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推薦人員名單.odt)
最後異動時間:2022-06-07 11: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