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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及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自112年9月20日施行,有關國土之規劃、利用、管理、建築管理與住宅、都市更新、都市基礎及下水道工程等業務,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承接辦理;有關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及海岸管理業務,由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承接辦理
詳如附件。


資料來源:行政單位 / 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標 題 檔案下載
  • 內政部1120828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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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3-09-07 09: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