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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請同仁踴躍參與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12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048971號書函轉教育部112年4月11日臺教人(一)字第1120036684號書函、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4月10日中選務字第1123150126號函辦理。

二、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定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三、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四、依上開規定,屆時如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或各鄉(鎮、市、區)公所基於業務需要函請本校推薦,將另案通知登記,請同仁踴躍參與。


資料來源:行政單位 / 人事室 / 最新消息

最後異動時間:2023-04-19 13: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