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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110年3月16日學生生活常規宣導事項
1.3/17日(明日)1310時週會時實施正式防震逃生演練,各班在教室聽候廣播,演練結束後,邀請嘉義市消防局與義勇特種搜救隊協助辦理一、二年級同學消防器材操作(司令台)及救災救難裝備介紹操作體驗(風雨球場),三年級同學返回教室自修。以上為重要集會活動,同學務必參加,如有缺曠記得請假,以免受罰。
2.有申請機車車牌的同學,請於今日1230時至致用樓4樓會議室參加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活動,如有特殊狀況無法參加者,請利用時間向教官室反映,不得無故未到,以免受罰。
3.同學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訂購外食,如有訂購之必要時,請事先經過導師同意及簽名,始能為之,同學若翻牆外出或私下與商家交易(例如學校圍牆處進行交易),均依校規處罰,學校各處設有監視器,敬請大家共同遵守校園紀律;另午餐若有家長外送需求(需家長親送),請至教官室完成申請作業,若非家長親送者,以私訂外食論處。
4.為維護良好頒獎品質,提醒受獎同學於週一午休務必進行點獎動作,請於1240時前至司令台(或活動中心講台)向禮賓隊報到點獎與演練,翌日升旗時,須於0735時前至司令台(或活動中心講台)向禮賓隊報到,未遵守上述時間報到者,則不予上台受獎,不便之處敬請大家諒解及配合。
5.上課、早自修或午休鐘響後,請同學立即進入教室,請勿購買早餐、投擲販賣機或校園遊蕩,影響課堂紀律與環境安寧,良好的學習環境需你我共同維護。
6.近期糾察隊、禮賓隊、大隊指揮及司儀等職務辦理招生活動,歡迎一年級同學把握機會踴躍報名參加。
7.由於學校運動場地有限,地小人稠,未針對棒球運動設置相關安全丟擲場地,所以請同學未經允許不要在校內傳/接/打棒球,以免發生危險,違規者依校規處罰!
8.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25條規定,獎懲相抵後未滿3大過(也就是最多為2大過2小過2警告),始得發予畢業證書,高三同學申請銷過期限為110年5月15日止,未於期限內提出銷過者不予受理;另功過相抵後累計超過三大過無法領取畢業證書者,得於畢業日後延長銷過時限至110年7月31日止,超過期限不予受理。
9.交通安全宣導:
3/15日中午1名宋姓婦女騎乘機車在號誌燈變換為綠燈時緩慢起步,不料,後方的水泥預拌車疑似視線死角,未注意車前狀況,追撞左前方騎乘機車的宋女,宋女被撞倒後,捲進水泥預拌車底下,水泥車駕駛察覺撞到人,趕緊停車,並打119報案,警消獲報趕抵後,將宋女拉出送醫,院方發現宋女右腳小腿開放性骨折,幸無生命危險。故提醒騎車同學於路上行車時主動遠離大車,以免進入駕駛視線死角,枉送生命!
10.防溺水宣導:
高雄旗津區發生疑似有人在沙灘溺水事件!3/5日下午民眾發現有人氣息奄奄倒臥在沙灘,以為是浮屍,連忙報警。警方與救護人員趕到現場,發現此人可能曾落水,但仍有呼吸與心跳,連忙將人送醫急救。所以提醒同學天氣日漸炎熱,戲水時不要落單,非安全區域不要戲水,沒有救生員就不要下水游泳,戲水前要量力而為,以免讓死神有機可趁。
最後異動時間:2021-03-15 16: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