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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108年4月30日學生生活常規宣導事項
1.5/1日星期三下午1310時社團課,將實施春風社(愛校服務),請要參加的同學務必於5/1日0910時前繳交「銷過申請書」至教官室,始完成春風社報名動作,未繳件者不給予參加,當日集合地點為圖書館旁空地,請同學準時報到。
2.近期光彩街與民國路路口已增設紅綠燈號誌,請同學確實依照號誌通行該路口,請勿闖紅燈或紅燈右轉,以免觸犯交通處罰條例可罰1800元罰鍰,更可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威脅生命及財產安全! (昂貴的機車會嚴重刮傷破裂喔!)
3.同學將垃圾丟入垃圾桶時(尤其是塑膠袋類),請往下壓一下或先將塑膠袋打結再丟入,以免風大四處飛揚,造成環境髒亂。
4.三年級同學如要參加大學面試,得請公假1天,如有特殊情形,請至教官室洽詢。
5.三年級辦理銷過期限為108年5月15日止,未於期限內提出銷過者不予受理;另功過相抵後累計超過三大過無法領取畢業證書者,得於畢業日後延長銷過時限至7月31日止,超過期限不予受理,敬請同學把握時間銷過,以維護個人權益。
6.防溺水(水域安全)案例宣導:
(1)4/27日星期六新竹縣消防局下午接獲報案,位於新豐紅毛港海邊發生3人溺水,其中1人失蹤,另外2名載浮載沉的已救上岸,但1男命危,送往仁慈醫院。3名溺水者皆是湖口國中2年級的同班同學,其中陳姓男同學被救起時已無呼吸心跳!送往仁慈醫院急救。
(2)4/28日星期日台東縣有7名國中生下午打完籃球,相約到月眉村1處村民自掘的水池戲水,水池長約10公尺,3公尺深,結果6人上岸,1人不見蹤影,其他6名學生到處找尋未果,趕緊報案求援,消防人員潛入池底摸尋,晚上6點54分拉起1名國三女學生,已無生命跡象。
上週假日期間就接連發生2件溺水死亡事件,為了避免同學發生溺水憾事,所以提供大家防溺10招,遠離死神的招喚:
A.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B.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C.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D.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與位置。
E.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
F.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G.身體疲累狀況不佳時,不要戲水游泳。
H.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I.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時不要戲水。
J.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與放鬆待援。
7.交通安全宣導:
4/28日新北市某男大生晚間10點多騎著摩托車經過某路口時,因本身車速快,遭對向車道計程車搶快左轉撞上,當場噴飛失去生命徵象,送醫後傷重不治。提醒同學騎機車不要自以為「沒這麼倒楣」,尤其是車速超過50時速後,遇到突發狀況都已不易緊急煞車,此時就容易上演「10次車禍9次快」搶快戲碼,幸運的可以康復再來一次,不幸的人就永遠不用騎車!所以騎機車時不要超速,多多使用煞車系統禮讓對方先過,才不會搶一時之快而斷送寶貴生命!
8.反詐騙宣導:
提醒同學透過臉書詐騙手法相當多,若是瀏覽臉書時,看到親朋好友在臉書貼文有賣便宜手機、電腦等,要求加LINE的貼文,只透過Messenger詢問是無效的,因為該臉書帳號早已被歹徒盜用,你詢問的對象其實是歹徒,而不是原本的「好友」。請透過其他管道,例如直接打電話或LINE私訊本人,再次向貼文者確認真偽,若是沒有對方其他聯絡方式,那建議千萬別購買,以免詐騙上當!
最後異動時間:2019-05-06 11: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