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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相關人事管理

自109年3月17日起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不論平日或假日出國應明確填報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總處)109年3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以,

        鑑於近日國內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個案均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

        指揮中心將強化邊境管理等措施。考量同仁赴國外旅遊返國須配合進行14天居家檢

        疫或自主健康管理,除可能增加國內防疫負擔外,亦將影響機關防疫期間之人力調

        度,爰自109年3月17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

       ,不論平日或假日出國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出國

        請示單須經首長或其授權者核准,俾利進行後續人員健康管理及人力控管等相關防

       疫作為。

二、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維護師生安全健康,公立各級學校於旨述期間如遇學

       生寒暑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亦應比照旨揭規定辦理。

三、若未確實填報、使機關知悉或有隱匿、虛偽不實之情事,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最後異動時間:2020-04-16 09: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