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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108年2月26日學生生活常規宣導事項
1.2/27日星期三下午1310時社團課,將實施春風社(愛校服務),請要參加的同學務必於事前繳交「銷過申請書」至教官室,始完成春風社報名動作,未繳件者不給予參加,當日集合地點為圖書館旁空地,請同學準時報到。
2.提醒滿18歲的同學們,目前大家仍是華商在校學生,所以請不要誤認為可以因此「合法抽菸/電子菸或喝酒」,依學生獎懲實施要點,不論是在校園內或出學校門口後,只要有抽菸/電子菸或喝酒行為,均記大過以上之處份,若攜帶上述物品到校,則觸犯「攜帶違禁品」之規定!敬請大家配合遵守校規,順利畢業!
3.自本學期起,凡週會或重大典禮集合就位最晚班級,以及秩序分數最差班級,將留下來負責收場地椅子,倘若無表現不佳班級,則由原排椅子班級負責收椅子,敬請各班同學相互提醒與督促,讓我們一起養成守時與守紀律的好習慣。
4.校內/外同學間若發生糾紛或誤解時,請不要擅自找其他同學或校外人士出面「聚眾談判」,「聚眾談判」方式反而容易讓對方有機會準備攻擊器具與聚集人馬,在進行談判的過程,口氣用語必然不客氣,談不攏後引發暴力衝突,互打過程中可能會受傷,嚴重者送命,而且不論打贏或打輸,事後得面對司法提告,鉅額醫療賠償,除此之外,學校也將依校規記過嚴懲,所以用聚眾談判是最不智的行為,只會讓你付出更多代價,在此鄭重提醒同學,請透過師長/教官/警方來幫你出面溝通,藉由對的人來處理事情,才能有效避免衝突!
5.近日華光樓地下室有人放置貓飼料想餵食逗留此處的野貓,但如此行為反而製造校園環境髒亂,所以提醒大家不要餵食校園內的貓、狗動物,以免吸引更多同伴到此聚集,換來的是貓狗四處便溺,跳蚤或寄生蟲孳生,甚至闖入教室干擾上課的進行,良好的學習環境,需要你我一起維護!
6.同學在校期間如隨意訂購外食,容易為了領取物品而延遲進教室時間,食物的氣味以及想吃的慾望干擾同學上課時專心度,若不幸發生腹瀉送醫情形,更是造成校方與家長間的困擾,所以如有訂購外食需求時,請事先經過導師同意及簽名,才能領取物品,同學若翻牆外出或私下與商家交易,均依校規處罰,敬請大家共同遵守校園紀律。
7.三年級同學申請銷過期限為本學期108年5月15日止,未於期限內提出銷過者不予受理;另功過相抵後累計超過三大過無法領取畢業證書者,得於畢業日後延長銷過時限至7月31日止,超過期限不予受理,敬請同學把握時間銷過,以維護個人權益。
8.防溺水(水域安全)案例宣導:1/27日新店碧潭橋晚間7時許發生一起釣客失足落水的意外,56歲的馬姓男子,今日下午3時許,與26歲兒子及同事,相約至親情河濱公園釣魚,晚間收拾釣具準備離開時,馬男釣竿突然掉入水裡,為搶救釣竿,馬男不慎滑入溪水中,馬男兒子及同事連忙報警搶救,警消趕抵後送醫仍宣告不治。故請同學如要進行釣魚活動,應事先準備好相關安全配件,如手套 釘鞋 救生衣及安全繩等,並結伴同行,至合法水域,期可降低意外事件的發生。
9.交通安全宣案例導:12/15日嘉義市凌晨發生一起2死重大車禍,無辜被撞死的29歲謝姓騎士,為了要接父親下班,倒楣被撞身亡,父母趕到現場認屍,崩潰痛哭,不敢相信,離家才5分鐘路程,孝子接父親這段路,卻成了他的黃泉路,而肇事的莊姓少年闖禍後還在派出所睡覺,莊少17歲未成年,車子是他花9萬買的權利車,舅舅說,侄子曾向阿嬤吵著要買車被拒絕,沒想到勸不聽,最後無照闖禍還害死兩條人命。所以提醒同學半夜盡量少出門,在路上行車要更加小心注意周遭車輛,更不要無照開車或搭乘無照駕駛的車輛,以免發生交通事故,共赴黃泉!
最後異動時間:2019-02-25 16: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