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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教育部111.4.20臺教會(四)字第1110038931號函,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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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111.4.20臺教會(四)字第1110038931號函
    下載 Pdf 檔(1110420教育部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三四點公文.pdf)
  • 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對照表
    下載 Pdf 檔(1110420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2.3.4點修改對照表.pdf)
  • 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規定
    下載 Pdf 檔(1110420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三四點規定.pdf)
最後異動時間:2022-04-25 16: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