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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第2點

旨揭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資料來源:行政單位 / 人事室 /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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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1108「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第2點修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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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1-11-10 14: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