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9月25日學生生活常規重點宣導事項
2018-10-02
學務處生輔組
1.學校會利用上、放學時間於校外實施學生交通安全輔導,請有騎腳踏車、電動車或機車的同學注意以下事項,以免觸犯校規:
(1)騎車時不得戴耳機,務必戴上安全帽:
倘若摔車或遭遇危險駕駛(如酒駕、精神不濟、視線不佳)撞擊時,透過安全帽可保護頭部不受到重創,亦可避免讓臉蛋破相;另外當我們騎車時,除用視覺注意週遭狀況外,更需要聽覺來預判可能發生的危險,例如後方有來車,自我能迅速主動靠邊閃避,大幅降低車禍機率。
(2)騎腳踏車、電動車時不得雙載:
雙載時車龍頭左右不易控制,靈活能力大幅降低,車身不穩,容易自摔或衝撞對方,面對突如其來的危險,將閃避不及而受傷。
(3)上學時車輛不得停放校外:
車輛停放校外,除造成附近民眾出入不便外,亦有車輛被偷及風吹雨淋加速生銹老化等問題,所以提醒同學不要為了省停車費,導致整台車輛遺失,得不償失!
(4)腳踏車不得安裝火箭筒:
腳踏車後車輪輪軸短,若裝上火箭筒則穩固性不足,載人隨時會有突然脫落問題,造成人車失控摔倒危險。
(5)進出致用樓地下室斜坡時,均應靠右側,並放慢速度,騎腳踏車者請下車牽引,以免失控發生碰撞。
(6)同學違規時被登記,務必注意個人態度,勇於認錯,坦然面對,敬請大家的配合與遵守交通安全規定。
2.請大家不要將回收類垃圾(如鋁箔包、手搖杯等)丟入廁所內的垃圾筒,並行舉手之勞做好垃圾分類,讓我們一起愛護地球,也不會造成打掃班級的額外負擔。
3.同學在外打工時,若發現店家會言語恐嚇、工作超時、遲發薪資、人格羞辱、拖延下班時間、休息時間過短或不顧同學安危等情形發生,宜盡速向家長及師長反映協處,另外提醒同學打工前可事先上網查詢廠商的信譽,優先考量知名企業公司,並注意工作場所的環境是否安全,應徵當天謹記「七不原則」:「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簽約、證件不離身、不飲用、不非法工作」,以免上當受騙。
4.交通安全宣導:
9/10日國道10號旗山路段凌晨發生一起離奇死亡車禍,一名16歲少年無照騎機車逆向出現在國道10號旗山往高雄方向車道,當時行駛在外線車道的貨車發現後閃避不及,車頭右側與機車發生擦撞,碰的一聲後少年倒地,警方據報到場時少年腦漿溢出、當場死亡。提醒同學切勿無照騎機車,務必遵守交通規則號誌,以免讓死神有機可趁!
5.防溺水宣導:
來自台北一群團客趁中秋連假到澎湖旅遊,在導遊帶領下到澎湖吉貝島夜宿,但清早到吉貝村北邊大將廟前海域戲水時,卻傳出63歲黃姓遊客溺水意外,雖經緊急搶救,仍最後宣告不治。提醒同學參加旅行團時仍應注意海象狀況,留意周遭是否有警告告示牌或紅旗、警戒線,非必要不要涉水過深,身體/精神狀況不佳不下水,才能讓死神無機可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