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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110年3月23日學生生活常規宣導事項
1.請同學在校外購買早餐時務必掌握入校時間,以免遲到影響學習!
2.麻煩同學鐘響後不要前往員生社、投擲販賣機或在校園遊蕩,影響課堂紀律與環境安寧,良好的學習環境需你我共同維護。
3.近日乾旱,嘉義縣市已進入「減量供水橙色燈號」,若仍然持續未下雨,將進入「分區供水紅色燈號」,所以提醒大家平時節約用水,尤其在校園不要有發生玩水情形(例如丟水球、潑水),以免觀感不佳,浪費資源。
4.有少數同學去KTY歡唱時會有喝酒情形,影響上學學習狀況,在此提醒同學不要喝酒,也不要攜帶疑似酒類飲料到校,以免觀感不佳,依學生獎懲規定,喝酒者可記大過之處分。
5.第四節課(含模擬考、段考期間)請不要提早下課或去抬餐桶、用餐,以免干擾其他班級的安寧。
6.糾察隊、禮賓隊、大隊指揮及司儀等職務持續辦理招生活動,歡迎一年級同學把握機會踴躍報名參加。
7.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25條規定,獎懲相抵後未滿3大過(也就是最多為2大過2小過2警告),始得發予畢業證書,高三同學申請銷過期限為110年5月15日止,未於期限內提出銷過者不予受理;另功過相抵後累計超過三大過無法領取畢業證書者,得於畢業日後延長銷過時限至110年7月31日止,超過期限不予受理。
最後異動時間:2021-03-24 10: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