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訊息

108年9月3日學生生活常規及新聞案例宣導事項
1.9月4日星期三1310時(第5節週會)實施班級幹部訓練,請各班幹部屆時至活動中心集合,1410-1500時(第6節週會)請一、二年級同學(含普高二年級)至活動中心實施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2.9月11日星期三1310時(第5節週會)實施防震逃生疏散第一次預演,演練結束後,請一、二年級同學(含普高二年級)至活動中心參加防震防火安全知識演講(由市消防局派講師授課)。另9月17日星期二0730時實施防震逃生疏散第二次預演,9月20日星期五上午0921時(第2節,請各班按正常狀態至指定地點上課)實施防震逃生疏散正式演練,屆時均由教官室統一廣播,發布地震及疏散通知,並請全校師生隨班配合演練,演練完畢後,返回原授課地點,恢復正常上課。
3.校內/外同學間若發生糾紛或誤解時,請不要擅自找其他同學或校外人士出面「聚眾談判」,「聚眾談判」方式反而容易讓對方有機會準備攻擊器具與聚集人馬,在進行談判的過程,口氣用語必然很嗆,談不攏後引發暴力衝突,互打過程中可能會重傷,嚴重者送命,而且不論打贏或打輸,事後得面對司法提告,鉅額醫療賠償,除此之外,學校也將依校規記過嚴懲,所以談判是最不智的行為,只會讓你付出更多代價,在此鄭重提醒同學,請透過師長/教官/警方來幫你出面溝通,藉由對的人來處理事情,才能有效避免衝突!凡參加聚眾行為者(只要在場),依校規嚴懲!
4.嚴禁同學玩刮鬍泡、奶油、麵粉、水(水球、冰塊)、醬油、雞蛋或麵包蟲等影響公共安全、環境整潔與他人安寧之物品,違規者依校規嚴懲。
5.上、放學時段如遇下雨日,同學可直接穿著拖鞋進出校門,但進入學校後應換穿鞋子,以符合服裝儀容規定。另違反服裝儀容規定者(如未繡學號、非體育課時段著便服),將依教育部正向管教之方式,違規同學書面自省500字,以提升大家自我管理能力。
6.因傷病需要搭乘電梯的同學,請至教官室領取表單申請電梯卡,另外身體無恙的同學請不要搭乘電梯或盜拷/違規持有電梯卡,經發現者依校規最重可記大過處份!
7.學校成績查詢系統之「歷年來功過相抵後的結果」欄位僅表示「假設已完成功過相抵申請手續後」的結果,並非指學校已自動幫同學功過相抵(也就是不會自動銷過),故同學務必依規定填寫銷過申請表繳交至教官室,始可完成功過相抵;另外基於畢業成績結算,三年級同學申請銷過期限為109年5月15日止,未於期限內提出銷過者不予受理;另功過相抵後累計超過三大過無法領取畢業證書者,得於畢業日後延長銷過時限至109年7月31日止,超過期限不予受理,請同學把握時間辦理銷過,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8.提醒同學辦理銷過計有3種方式:
(一)後功抵前過:領取「學生功過相抵銷申請表」提出申請。
(二)春風社:領取「學生改過自覺書暨銷過申請書」方式申請參加春風社,利用社團時間進行愛校服務。
(三)勞動服務:領取「愛校服務時數管制表」,同學自行利用時間至各處室尋找勞動服務公差,服務時段僅限早自修、午休、下課及假日時間,每次勞動服務後應敬請該處室師長簽章,每勞動服務2小時可抵1支警告,同學再行填寫「學生改過自覺書暨銷過申請書」方式申請銷過。
不論哪一種銷過方式,均不會留下紀錄,敬請同學把握時間完成銷過手續。
9.反詐騙案例宣導:新北市一名學生使用Cheers交友軟體,透過聲音測驗進行交友配對,認識網友「0玲」,加LINE聊天,談妥交易價錢及方式後,學生依約到現場,惟未見到「0玲」,卻收到要求購買數千(萬)元不等遊戲點數,並聯接獲謊稱竹幫大哥來電,恐嚇學生繼續付款,促使學生心生畏懼,前後購買5筆遊戲點數,計遭詐騙新臺幣3萬多元,學生才趕緊至派出所求救,驚覺原來是一場騙局。所以同學可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站公告資訊,或下載「防詐達人」LINE@,協助辨別購物網址是否為詐騙頁面,直接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與向警方求救,以避免受騙上當。
最後異動時間:2019-09-02 1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