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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推廣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及注意事項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
爰為積極擴大宣傳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
請學校加強宣導,以利師生知悉。
宣導影片雲端連結 https://reurl.cc/xpG4Z5

相關網址:https://reurl.cc/xpG4Z5

最後異動時間:2024-12-04 11: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