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職員同仁踴躍擔任113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
2024-03-21
人事室
- 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0576A號函辦理。
- 113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18日、19日辦理,全國有19萬2,127名考生於233個考場同時應考,所需監試委員數量龐大。為使試務工作順利辦理,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
- 有關參與國中教育會考之相關委員及試務工作人員,應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第14條第2項、第3項規定辦理保密及迴避事宜;監試人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時,應行迴避。如各考區、考場規定,較本準則所定限制更嚴格者,從其規定。請同仁確遵循辦理。
- 擔任113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者,113年5月17日核予公假參加「試務工作講習」。
資料來源:行政單位 / 人事室 / 最新消息
最後異動時間:2024-03-21 1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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