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02327號書函轉教育部113年1月4日臺教人(三)字第1130000373號書函、海洋委員會113年1月2日海綜計字第1130000015號函辦理。
二、各單位如擬推薦112年度人選,請於113年1月10日(星期三)前,填具附件推薦表(獎勵要點附件)併附最近3年推動海洋事務重大事蹟相關證明文件(紙本及電子檔案)送人事室彙辦,並經校內會議審查評比後至多推薦2人函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彙送教育部。
三、檢附推動海洋事務績優公務員獎勵要點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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